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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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简要技术要求:152套单屏机,206套双屏机,一套单/双屏机包含一个扫码平台、一套鼠标键盘及相关软件(或内置软件)使用权等相关其他备品配件。 2.3最高限价:149.92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项目地点:沧州地区。 2.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投标;6.被授权人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录。(此项内容在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此名录内,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原件;被授权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至2023-09-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会议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查询结果(含股东信息)(查询页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留存,资料不全者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6 09:30 ,地点为 (略) 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招冀成、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浮阳北大道7号 地址: (略) 天昕大厦16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2023年度零售终端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简要技术要求:152套单屏机,206套双屏机,一套单/双屏机包含一个扫码平台、一套鼠标键盘及相关软件(或内置软件)使用权等相关其他备品配件。 2.3最高限价:149.92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项目地点:沧州地区。 2.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录(对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严格实施禁入措施,按规定将其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黑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投标;6.被授权人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天眼查”网站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3)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4)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对经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实施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录。(此项内容在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如投标人在此名录内,由此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内容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报名环节和开标现场进行核实,在评标前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出现以上情况的,所造成的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原件;被授权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至2023-09-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会议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文件提交资料(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5)被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6)投标人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这一内容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7)“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天眼查”查询结果(含股东信息)(查询页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有效信息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不可扫描出投标人信息的,须提供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其相应的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投标人可提交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留存,资料不全者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6 09:30 ,地点为 (略) 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招冀成、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浮阳北大道7号 地址: (略) 天昕大厦16层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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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317-*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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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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