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重庆市信息技术中心关于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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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重庆市信息技术中心关于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信息技术中心 关于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4来源:中国邮政网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

  1.2采购内容:GPU服务器一台,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一台。

  1.3采购金额及限价:GPU服务器限价18万元,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1万元,限价合计19万元。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ICE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若为代理商参与,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制造商参与则不需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则其参与的全部代理商将被否决。

  2.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6 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在2023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可在中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邮政大厦708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联系邮箱:*@*q.com。不管领取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

  3.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 应答文件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 月 12 日15 时30分;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7楼708,重庆邮政信息技术中心。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略) 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 (略) 信息技术中心,

  吴老师:023-*,*。


信息来源:http://**-1.htm
,重庆, (略) ,重庆

(略) 信息技术中心 关于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4来源:中国邮政网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邮政处理中心智能管控应用设备和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

  1.2采购内容:GPU服务器一台,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一台。

  1.3采购金额及限价:GPU服务器限价18万元,机房3D可视化显示主机1万元,限价合计19万元。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ICE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若为代理商参与,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制造商参与则不需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则其参与的全部代理商将被否决。

  2.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6 列入 (略) 或 (略) (略) 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在2023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可在中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邮政大厦708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联系邮箱:*@*q.com。不管领取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

  3.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 应答文件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 月 12 日15 时30分;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7楼708,重庆邮政信息技术中心。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略) 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 (略) 信息技术中心,

  吴老师:023-*,*。


信息来源:http://**-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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