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略) 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 (略) 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 (略) 裕华东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的西北侧。南广场面积为14699.48平方米,呈不规则形状,东西方向长约205米, 南北方向宽约91米。施工范围为轨道集团南广场围墙照明系统、监控摄像、入侵探测、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 (略) 。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
(2)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响应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305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09时30分,地 (略) 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 (略) 轨道 (略) (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311-*
(略) 轨道 (略)
2023年9月4日
(略) 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 (略) 轨道集团南广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 (略) 裕华东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的西北侧。南广场面积为14699.48平方米,呈不规则形状,东西方向长约205米, 南北方向宽约91米。施工范围为轨道集团南广场围墙照明系统、监控摄像、入侵探测、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 (略) 。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
(2)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响应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305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09时30分,地 (略) 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 (略) 轨道 (略) (http://**)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311-*
(略) 轨道 (略)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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