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国门医院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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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国门医院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 (略) 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DT-2023-19

2.项目名称:江 (略) 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为核心设备

1

质量追溯及信息管理系统

1

2

医用无油静音空压机

1

3

高效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1

4

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

2

5

内镜清洗工作站

1

6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1

7

医用真空干燥柜

1

8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1

9

全自动纯水机

1

10

环氧*烷灭菌器

1

11

超声波清洗机

1

12

医用煮沸消毒器

1

13

过氧化氢浓度报警器

1

14

环氧*烷浓度报警器

1

15

环境安全监测报警系统控制主机

1

16

ATP荧光检测仪

1

17

快速生物阅读器

1

18

全自动封口机

1

19

纸塑包装工作台

1

20

贮槽平台车

1

21

洗眼器

1

22

电动升降传递窗

6

23

智能洗手盆

3

24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8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江 (略)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规范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8.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8)信用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 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05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间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注: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是法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城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城县三江大道44号

联系方式: 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智 (略)

地 址: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联系方式:0879-*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 (略) 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DT-2023-19

2.项目名称:江 (略) 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为核心设备

1

质量追溯及信息管理系统

1

2

医用无油静音空压机

1

3

高效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1

4

洁净电热蒸汽发生器

2

5

内镜清洗工作站

1

6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1

7

医用真空干燥柜

1

8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1

9

全自动纯水机

1

10

环氧*烷灭菌器

1

11

超声波清洗机

1

12

医用煮沸消毒器

1

13

过氧化氢浓度报警器

1

14

环氧*烷浓度报警器

1

15

环境安全监测报警系统控制主机

1

16

ATP荧光检测仪

1

17

快速生物阅读器

1

18

全自动封口机

1

19

纸塑包装工作台

1

20

贮槽平台车

1

21

洗眼器

1

22

电动升降传递窗

6

23

智能洗手盆

3

24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8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江 (略)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规范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8.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8)信用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 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05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间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注: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如是法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诚智 (略) (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城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城县三江大道44号

联系方式: 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智 (略)

地 址: (略) 思茅区大荒地停车场旁

联系方式: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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