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代理机构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TY2023-CG070-1
项目名称: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 | 1 | 项 | 19.8 | 19.8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获取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收款单位(户名):金华 (略) ,开户银行: (略) 金华分行。
5.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联系电话及收件邮箱;
(3)以上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金华 (略) ,电子邮箱:*@*htygczxyxgs.wecom.work
(4)供应商依法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
(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地址:金东区政府西侧环保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报名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9-*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概况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代理机构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TY2023-CG070-1
项目名称: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略) 区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项目 | 1 | 项 | 19.8 | 19.8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获取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收款单位(户名):金华 (略) ,开户银行: (略) 金华分行。
5.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联系电话及收件邮箱;
(3)以上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金华 (略) ,电子邮箱:*@*htygczxyxgs.wecom.work
(4)供应商依法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
(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金华 (略) (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
地址:金东区政府西侧环保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 (略)
地 址: (略) 婺城区王下滩社区贤达路6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报名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0579-*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