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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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RDL2023-014
项目名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普陀区校园安心就餐项目将覆盖普陀区属33所学校、36个食堂,实现学校餐饮服务自动风险感应、实时安全预警、科学营养保障、智能监控呵护、量化指标考核等功能,推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管理一体化、运营规范化、服务智能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为中标以后至2023年11月;要求在2023年10月底之前完成招标内容基本建设并初验,2023年10月起试运行,2023年11月底之前终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普陀区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3楼评标一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
地 址: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春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滕坑湾路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建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 (略) 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徐峰
监督投诉电话:0580-*
附件信息:
134.8K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RDL2023-014
项目名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安心就餐系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普陀区校园安心就餐项目将覆盖普陀区属33所学校、36个食堂,实现学校餐饮服务自动风险感应、实时安全预警、科学营养保障、智能监控呵护、量化指标考核等功能,推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管理一体化、运营规范化、服务智能化。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为中标以后至2023年11月;要求在2023年10月底之前完成招标内容基本建设并初验,2023年10月起试运行,2023年11月底之前终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普陀区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6号楼3楼评标一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区教育技术中心
地 址:普陀区东港金城街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春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滕坑湾路4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建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 (略) 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徐峰
监督投诉电话: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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