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运营公司2023年生产性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宁运营公司2023年生产性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H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 (略) 2023年生产性耗材采购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海宁轨道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海宁轨道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海城际铁路运营所需的杂项耗材和轨道专业耗材各一批;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项下物资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3 交货期: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9月1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cms\/index.htm)、 (略) (略) 网站(http:\/\/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编号:ZC*GKH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 (略) 2023年生产性耗材采购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海宁轨道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海宁轨道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海城际铁路运营所需的杂项耗材和轨道专业耗材各一批;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项下物资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3 交货期:按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供货;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http://**\/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http://**\/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9月1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http://**\/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http://**\/cms\/index.htm)、 (略) (略) 网站(http:\/\/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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