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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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7:04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09:30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慧慧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53
采购单位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慧慧 021-*-8053

   (略) 建设 (略) 受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SPM-ZF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慧慧

项目联系电话:021-*-8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慧慧 021-*-805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编号:SPM-ZFCG-*
3、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包含:为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5、预算金额:20万元,超过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比选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 (较大数额标准) 本规定所称的较大数额,对个人是指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行政处罚截图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
2. 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3.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主页面信用服务按钮点击进入后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3:00~16: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3楼;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下截图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
1)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复印件;
5)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6)《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行政处罚截图证明材料。
5、获取比选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到现场支付现金。
供应商在报名后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报名验证,未经现场报名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无效,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3、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4、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3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7:04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09:30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慧慧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53
采购单位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慧慧 021-*-8053

   (略) 建设 (略) 受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SPM-ZF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慧慧

项目联系电话:021-*-80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慧慧 021-*-805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2、项目编号:SPM-ZFCG-*
3、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包含:为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5、预算金额:20万元,超过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比选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 (较大数额标准) 本规定所称的较大数额,对个人是指5000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行政处罚截图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
2. 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3.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主页面信用服务按钮点击进入后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06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3:00~16: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3楼;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下截图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
1)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复印件;
5)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6)《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8)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行政处罚截图证明材料。
5、获取比选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到现场支付现金。
供应商在报名后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报名验证,未经现场报名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无效,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3、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4、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汶水路261号41栋3楼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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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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