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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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6: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穆超*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穆超*

项目概况

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

项目名称: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总投资: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3.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3.4信誉要求:3.4.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4.3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5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7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总投资: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4.3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7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 5日至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9月5日08:30至 2023 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注:(1)“注册”方式: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2)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直接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6.1.1本项目登记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上传下列材料(所有材料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登记所需材料】处):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承诺书;

(7)企业出资人信息;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9)其他证明资料;

注: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登记审核,如有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6.1.2标书购买付款:

项目登记成功后,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2)银行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银行账户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

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 25 日 9 时 30 分, (略)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耿俊、于洪飞

电 话:*

电 子 邮 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6: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预算金额 ¥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穆超*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穆超*

项目概况

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

项目名称: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总投资: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3.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3.4信誉要求:3.4.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4.3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3.5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7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3-VGBEOD-G1002(01))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沈阳某部2023年零星改造工程,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总投资: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前期工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含)以上资质;

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4.3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以“军队采购网”网站在线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5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7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 5日至 **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9月5日08:30至 2023 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注:(1)“注册”方式: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2)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直接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6.1.1本项目登记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上传下列材料(所有材料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登记所需材料】处):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承诺书;

(7)企业出资人信息;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9)其他证明资料;

注: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登记审核,如有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6.1.2标书购买付款:

项目登记成功后,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2)银行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银行账户详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

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 25 日 9 时 30 分, (略)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耿俊、于洪飞

电 话:*

电 子 邮 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穆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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