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154-3-外墙漆... | 项目名称: 三公司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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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外墙漆)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外墙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 欢智谷二期项目位于新 (略) 纬五路西北侧,东邻乌将铁路,西侧、南侧、北侧邻规划道路,总建筑面积约90175.33㎡,其中高层7栋(1#、2#、3#、4#、5#、7#、8#),建筑面积69750.44㎡,地上21-25层,地下一层;6#综合楼建筑面积1122.23㎡,地上2层;S1、S2两栋商业,建筑面积1194.04㎡,地上2层;大门一处,建筑面积249.6㎡;地下建筑面积18981.25㎡。 2.1.2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 都市果岭二期项目:本项目涉及22栋洋房、底商及2栋小高层,已于原单位完成界面划分,其中19#楼(小高层)已施工至8层顶板,剩余1层,18#楼(小高层)施工至1层顶板。49#楼完成至一层顶板,50#楼完成至二层顶板,54#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0#楼完成至设备层,61#楼完成至四层顶板,62#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3#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4#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5#楼:一单元完成至四层顶板,二单元完成至三层顶板,66#楼-6#号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0#楼-71#楼防水筏板已浇筑,防水筏板以上结构未施工。72#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3#楼-7#号楼未施工,人防地下车库及非人防地下车库均施工至周围最近后浇带处停止。项目合同额3.55亿元。 2.1.3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包含教学楼主体,体育馆,综合楼,风雨操场(看台)及大门。项目总建筑面积:26882.44㎡;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3121.1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761.29㎡。合同额约13605万元。 2.2招标内容 外墙漆(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6投标人具有ISO三体系认证者优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9月06日09:00至2023年09月15日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09:00至2023年09月15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整包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09月15日16: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包件1 10000 元(*万元整)、包件2 10000元(*万元整)、包件3 5000元(*仟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包件1欢智谷二期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包件2果岭小区二期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包件3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 (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com)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帐 号:*00535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 (略) 招标人: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 (略) 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 (略) 3号楼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城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雪莲山社区/乌鲁木齐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城村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孔先生,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剩余 17%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扣留每期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6 个月内无息返还,同时,*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以方式付清。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贴息由*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方需依法向*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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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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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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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三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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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154-3-外墙漆... | 项目名称: 三公司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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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外墙漆)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外墙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 欢智谷二期项目位于新 (略) 纬五路西北侧,东邻乌将铁路,西侧、南侧、北侧邻规划道路,总建筑面积约90175.33㎡,其中高层7栋(1#、2#、3#、4#、5#、7#、8#),建筑面积69750.44㎡,地上21-25层,地下一层;6#综合楼建筑面积1122.23㎡,地上2层;S1、S2两栋商业,建筑面积1194.04㎡,地上2层;大门一处,建筑面积249.6㎡;地下建筑面积18981.25㎡。 2.1.2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 都市果岭二期项目:本项目涉及22栋洋房、底商及2栋小高层,已于原单位完成界面划分,其中19#楼(小高层)已施工至8层顶板,剩余1层,18#楼(小高层)施工至1层顶板。49#楼完成至一层顶板,50#楼完成至二层顶板,54#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0#楼完成至设备层,61#楼完成至四层顶板,62#楼完成至三层顶板,63#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4#楼完成至二层顶板,65#楼:一单元完成至四层顶板,二单元完成至三层顶板,66#楼-6#号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0#楼-71#楼防水筏板已浇筑,防水筏板以上结构未施工。72#楼桩基已完成地下室及地上均未施工,73#楼-7#号楼未施工,人防地下车库及非人防地下车库均施工至周围最近后浇带处停止。项目合同额3.55亿元。 2.1.3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本项目包含教学楼主体,体育馆,综合楼,风雨操场(看台)及大门。项目总建筑面积:26882.44㎡;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3121.1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761.29㎡。合同额约13605万元。 2.2招标内容 外墙漆(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5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商)、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6投标人具有ISO三体系认证者优先。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9月06日09:00至2023年09月15日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09:00至2023年09月15日16:00。 4.3招标文件购买:整包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09月15日16: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新疆片区外墙漆标书费”。(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包件1 10000 元(*万元整)、包件2 10000元(*万元整)、包件3 5000元(*仟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09月26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包件1欢智谷二期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包件2果岭小区二期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包件3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外墙漆投标保证金”。 (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com)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路支行 帐 号:*00535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 (略) 招标人:中交第 (略) 丝路之心世纪文旅康养城欢智谷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略) 果岭小区二期项目经理部/中交第 (略) 恒大片区新建学校四项目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 (略) 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 (略) 3号楼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城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雪莲山社区/乌鲁木齐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城村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com(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柏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孔先生,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剩余 17%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扣留每期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6 个月内无息返还,同时,*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以方式付清。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约定可支付40%的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银行产品,贴息由*方承担,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最终结算6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方通知为准。*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方需依法向*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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