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营商 (略) 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机构招投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营商 (略) 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机构招投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2275
项目名称: (略) 营商 (略) 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机构招投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 (略) 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合理性及投资合理性进行评审,出具咨询报告,作为局审批项目的依据;
2.协助组织专家评审(如需要):编写专家评审会务材料,组建评审专家组,提供专家评审会环境。
★二、采购要求
2.1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为保证服务机构的中立性,提供服务的机构不 (略) 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审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软件、硬件、系统集成等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
2.对投标人的要求
(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数丹组发〔2022〕3号)中规定,投标人应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密码应用评估等多个维度进行项目的全方位评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 (略) 针对政务项目建设的管理要求。
3.如在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人在参与评审工作当中,遇到自己单位或具有直接关联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或者可研报告等 (略) 大数据管理局进行审批的项目,投标人需承诺主动告知采购人,并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投标人需进行回避。若此种情况(如发生),采购人需另行组织单位进行单一任务的评审。
2.2服务费计取说明
本次评审服务费属年度服务,服务期内据实结算评审服务费,年度评审服务费为本年度的各单项任务的评审服务费的合计。评审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评审服务费=∑单项任务评审服务费;
单项任务评审服务费y = 评审项目的送审金额x按照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如下)。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y=y1+(y2-y1)/(x2-x1)*(x-x1);
序号 | 专项服务 | 项目送审投资额 | 计费额(万元) | 收费基价(万元) |
x1 | x2 | y1 | y2 |
1 | 提供专项技术评审服务(包括方案可行性和投资预算合理性的评审) | 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含)以下 | 0 | 200 | 0.5 | 1 |
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 | 200 | 500 | 1 | 1.5 |
3)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 | 500 | 1000 | 1.5 | 2 |
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含) | 1000 | 2000 | 2 | 2.5 |
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 | 2000 | 5000 | 2.5 | 3 |
5)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含) | 5000 | 10000 | 3 | 3.5 |
6)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不含)-- | 10000 | | 3.5 | 4.99 |
说明:具体费用标准按各档标准执行,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三、服务人员及其它要求
★(1)服务单位要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截止开标前连续6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项目期间,服务单位负责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投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全部为服务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基本信息、职责,并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截止开标前连续6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服务单位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交通与通讯设施、服务单位人员住宿。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期限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 金河大街199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