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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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文件要求,现将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位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项目设计建设规模21.8182 公顷(折327.27亩),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开工建设,2023年3月26日竣工验收。

(二)经委托海口 (略) 对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认定和耕地质量等别进行评定。该项目竣工后提质改造耕地(旱地改造水田)面积为15.1936公顷,改造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5.0等,提质改造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3等,提质改造耕地部分新增产能指标-52417.57公斤。

二、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限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98-*、0898-*。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保亭县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

2.保亭县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1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pdf
附件2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文件要求,现将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位于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项目设计建设规模21.8182 公顷(折327.27亩),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开工建设,2023年3月26日竣工验收。

(二)经委托海口 (略) 对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认定和耕地质量等别进行评定。该项目竣工后提质改造耕地(旱地改造水田)面积为15.1936公顷,改造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5.0等,提质改造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3等,提质改造耕地部分新增产能指标-52417.57公斤。

二、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限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保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98-*、0898-*。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园林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保亭县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

2.保亭县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1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pdf
附件2保亭县加茂镇加茂村旱地提质改造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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