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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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0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328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1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2日 18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7日 10时2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进行咨询。

(三)供应商若选择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里地区公安处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17号

联系方式: 黄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里茂源工程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四区一排三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次仁

电  话:*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0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328

项目名称:阿里地区公安处维稳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00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18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2日 18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7日 10时2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进行咨询。

(三)供应商若选择进行远程自行解密,应在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3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里地区公安处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17号

联系方式: 黄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里茂源工程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四区一排三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次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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