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净水直饮水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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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净水直饮水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中型直饮水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海清 (略) (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FCG-2023-06

  项目名称: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净水直饮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元

  采购需求:采购中型直饮水机11台(暂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内容,调整采购内容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实际设备费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进行补偿,供应商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采购、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07日至2023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海清 (略) (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领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湖北海清 (略) 会议室(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海清 (略) 会议室(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江口镇西流村村部101室

  联系方式:赵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海清 (略)

  地  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刘婷 *



  项目概况

   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中型直饮水机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海清 (略) (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FCG-2023-06

  项目名称:鄂西南(松滋)国家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净水直饮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元

  采购需求:采购中型直饮水机11台(暂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内容,调整采购内容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实际设备费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进行补偿,供应商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采购、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07日至2023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北海清 (略) (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领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湖北海清 (略) 会议室(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海清 (略) 会议室(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江口镇西流村村部101室

  联系方式:赵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海清 (略)

  地  址: (略) 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5号才知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刘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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