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索道景区城市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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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索道景区城市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长江索道 (略) 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建设地点: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重庆南岸区上新街龙门浩街道上新街特1号( (略) 长江索道景区南、北站)

(二)项目概况:长江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北起渝中区新华路,跨长江至南岸区龙门浩上新街,是继嘉陵江客运索道建成营运成功之后,又兴建的万里长江空中第一走廊,是交旅融合的代表项目,2018年1月被评为国家级4A级景区。根据《 (略) (略) 更新规划》《 (略)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加快融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设长江索道“智慧旅游景区”,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司)将依托现有的品牌和流量,重整索道南北两站站房和场地,对景区进行综合环境治理,开展长江 (略) 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同时引入符合游客需求的商业、文化类业态内容,升级景区环境品质,提高游客体验和满意度。

(三)比选范围:完成长江索道景区南北站综合环境提升、导视系统、公共照明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网更新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配套设施内容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

(四)项目服务周期:设计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比选人反馈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方案设计报审稿;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比选人反馈初设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初设报审稿,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

上述服务期限为计划的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限应以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比选人细化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五)本次比选项目合同最高限价金额:30万元。

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3.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到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

(二)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持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领取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七、比选开始时间及地点

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长江索道 (略) 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建设地点: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重庆南岸区上新街龙门浩街道上新街特1号( (略) 长江索道景区南、北站)

(二)项目概况:长江 (略) 级文物保护单位,北起渝中区新华路,跨长江至南岸区龙门浩上新街,是继嘉陵江客运索道建成营运成功之后,又兴建的万里长江空中第一走廊,是交旅融合的代表项目,2018年1月被评为国家级4A级景区。根据《 (略) (略) 更新规划》《 (略)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加快融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设长江索道“智慧旅游景区”,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司)将依托现有的品牌和流量,重整索道南北两站站房和场地,对景区进行综合环境治理,开展长江 (略) 更新暨商业拓展项目,同时引入符合游客需求的商业、文化类业态内容,升级景区环境品质,提高游客体验和满意度。

(三)比选范围:完成长江索道景区南北站综合环境提升、导视系统、公共照明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网更新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等配套设施内容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

(四)项目服务周期:设计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比选人反馈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方案设计报审稿;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比选人反馈初设修改意见后10日历日内出具初设报审稿,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

上述服务期限为计划的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限应以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比选人细化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五)本次比选项目合同最高限价金额:30万元。

三、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3.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到2023年9月8日17时00分

(二)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持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③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领取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七、比选开始时间及地点

比选开始时间:2023年9月15日10时00分

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新华路15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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