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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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HCBA-F3002

三、服务名称、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

要求服务单位对各小区点位按照服务清单进行摆放,使用服务清单要求的花卉和饰品,完成规定面积、规定高度、规定样式的花卉摆放和饰品安装

涵盖12个小区34个点位

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20日,共计26天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项目预算: 43.37万元;

※3.最高限价: 43.3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09月12日(09: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现场领取。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4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第二会议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哲、王斌、贾佳、王世杰、张书玲

办公电话:010-*转809或803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 (略) ,丰台区

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HCBA-F3002

三、服务名称、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2023年度国庆节氛围营造

要求服务单位对各小区点位按照服务清单进行摆放,使用服务清单要求的花卉和饰品,完成规定面积、规定高度、规定样式的花卉摆放和饰品安装

涵盖12个小区34个点位

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20日,共计26天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项目预算: 43.37万元;

※3.最高限价: 43.3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09月12日(09: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现场领取。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4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2第二会议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哲、王斌、贾佳、王世杰、张书玲

办公电话:010-*转809或803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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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丰台区东旭国际中心C座11层1106室

, (略)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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