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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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2.2项目地址: (略) 华新街与谊民路交汇。

2.3项目内容:长春规划展览馆、博物 (略) 内石材路面、台面、车辆出入口外2(延长)米区域, (略) 政道路的石材台阶冬季清雪服务,服务面积:25890.30平方米。

2.4服务周期:3个清冰雪期(2023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未被列为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 (略) (略) 进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14:00分,地点为长春 (略) 4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月*日14:00分

地点:长春 (略) 415会议室(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张志林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2.2项目地址: (略) 华新街与谊民路交汇。

2.3项目内容:长春规划展览馆、博物 (略) 内石材路面、台面、车辆出入口外2(延长)米区域, (略) 政道路的石材台阶冬季清雪服务,服务面积:25890.30平方米。

2.4服务周期:3个清冰雪期(2023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未被列为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 (略) (略) 进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14:00分,地点为长春 (略) 4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月*日14:00分

地点:长春 (略) 415会议室(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张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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