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1PDA012 | 标段号: | U01 |
招标人: | 上海东方枢纽投资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浦东新区祝潘公路9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樊宏亮、曾倬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招标标段名称: |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浦东新区祝桥镇 |
工程概况描述: |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是上海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的四大主客站之一,主要办理沪通、沪乍杭铁路始发终到作业及部分通过作业,部分北沿江高铁、南沿江城际、沪苏湖铁路始发终到作业。 东站枢纽集疏运系统采用“北进北出、南进南出、快进快出、南北可联”原则,以南、北腰部进站方式,从周邓快速路引出定向匝道衔接站房落客平台,通过上、下匝道实现各设施空间的交通衔接,通过站前路和站东路地道实现南北系统联通。集疏运系统高架桥包含北系统主线及匝道、南系统主线及匝道、零号站台匝道三部分高架。 本工程范围包含A片区内集疏运高架系统、地下道路、地面道路,桥梁长度约6.7km,道路隧道工程分级为五级。具体内容如下: 1)集疏运高架系统:包含集疏运北系统主线(不含落客平台段)和6根匝道;集疏运南系统主线(不含落客平台段)和7根匝道; 2)地下道路:包含站前路工程范围内的地道主线、匝道,合建于站前路地道上方的人行、车行地道土建工程;接地点至地下车库间的出入口坡道; 3)地面道路(含雨污水管线):包含祝钦路、金亭公路、站前路、站东路、规划一路、华星路、祝川路、规划三路等八条地面道路段,站前路地道上方广场路面工程,金亭公路跨围场河桥梁及接线工程。 集疏运配套排水总管。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本期投资额: | *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810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为23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510万元 |
勘察设计周期: | 勘察设计总服务周期:1370日历天 勘察周期:1370日历天 设计周期:1370日历天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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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 | 接受境外企业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3日 00时00分 (休息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樊宏亮、曾倬 | 联系电话: | 021-* | ||||||||||||||||||||||
公告备注: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总投资不小于10亿元人民币的道路工程,在建或已完工程均可)。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总投资的,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体现总投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以电子标文件形式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器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 (略)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7会议室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址: | (略)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7会议室 | ||||||||||||||||||||||||
投标保证金: |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略) (略) 场管理总站 |
获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操作说明 |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301PDA012 | 标段号: | U01 |
招标人: | 上海东方枢纽投资 (略) | 招标人地址: | (略) 浦东新区祝潘公路9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樊宏亮、曾倬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 |
招标标段名称: |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 浦东新区祝桥镇 |
工程概况描述: | 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是上海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的四大主客站之一,主要办理沪通、沪乍杭铁路始发终到作业及部分通过作业,部分北沿江高铁、南沿江城际、沪苏湖铁路始发终到作业。 东站枢纽集疏运系统采用“北进北出、南进南出、快进快出、南北可联”原则,以南、北腰部进站方式,从周邓快速路引出定向匝道衔接站房落客平台,通过上、下匝道实现各设施空间的交通衔接,通过站前路和站东路地道实现南北系统联通。集疏运系统高架桥包含北系统主线及匝道、南系统主线及匝道、零号站台匝道三部分高架。 本工程范围包含A片区内集疏运高架系统、地下道路、地面道路,桥梁长度约6.7km,道路隧道工程分级为五级。具体内容如下: 1)集疏运高架系统:包含集疏运北系统主线(不含落客平台段)和6根匝道;集疏运南系统主线(不含落客平台段)和7根匝道; 2)地下道路:包含站前路工程范围内的地道主线、匝道,合建于站前路地道上方的人行、车行地道土建工程;接地点至地下车库间的出入口坡道; 3)地面道路(含雨污水管线):包含祝钦路、金亭公路、站前路、站东路、规划一路、华星路、祝川路、规划三路等八条地面道路段,站前路地道上方广场路面工程,金亭公路跨围场河桥梁及接线工程。 集疏运配套排水总管。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本期投资额: | *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810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为2300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510万元 |
勘察设计周期: | 勘察设计总服务周期:1370日历天 勘察周期:1370日历天 设计周期:1370日历天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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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 | 接受境外企业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3日 00时00分 (休息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樊宏亮、曾倬 | 联系电话: | 021-* | ||||||||||||||||||||||
公告备注: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总投资不小于10亿元人民币的道路工程,在建或已完工程均可)。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总投资的,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体现总投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材料。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以电子标文件形式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器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 (略)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7会议室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址: | (略) 小木桥路683号2楼B07会议室 | ||||||||||||||||||||||||
投标保证金: |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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