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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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受 (略) 湘西土 (略) 的委托,湖南 (略) 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3-0902)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3-09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

1

湘西州8个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8个

29.44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 (略) 授权。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社会信誉良好,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未列入 (略) 、 (略) 禁投名单。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在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1号瑞祥家园2单元4楼(获取)比选文件即可。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集中递交(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 (略) 湘西土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人民北路6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陈俊呈、张茜

电话:*、*

地址: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1号瑞祥家园2单元4楼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受 (略) 湘西土 (略) 的委托,湖南 (略) 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3-0902)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3-09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

1

湘西州8个邮政邮件处理场所安检机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8个

29.44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 (略) 授权。

(2)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社会信誉良好,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集团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查询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下载,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电子设备查询的非纸质资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未列入 (略) 、 (略) 禁投名单。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在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1号瑞祥家园2单元4楼(获取)比选文件即可。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集中递交(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 (略) 湘西土 (略)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人民北路6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陈俊呈、张茜

电话:*、*

地址: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1号瑞祥家园2单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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