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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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NMDYLYCGGS*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3-09-11 08:3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3-09-13 18:00:0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2023年交警违停球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略) 乌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违停球及相关设备用于交警违停抓拍。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经《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会议决策付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违停球及相关设备37.65万元设备租赁费用,具体原因如下:

2016年8月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违停球建设工作,我公司与其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前端硬件设备由其投资建设, (略) 承接。本次建设安装违停点位数为60个,(500元/月/点位,合同年收入36万,合同到期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投资设备价格共*元(不含税)。

二期违停球项目因交警平台对接变化等种种原因,于2020年4月23日完成验收。因建设周期长,与当时经办人核实认定设备及服务由北京 (略) 提供且政企部当时和对方签订了一个线下合作协议。自2020年5月验收完成开始计费,共计带来效益165万元。考虑与此单位多年良好合作基础,设备一直正常使用,为了解决双方账务费用问题。

现依据《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文件指示: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硬件设备投资70.65万元计算分成,33万按50%的比例给予投资分成,分成期限 22个 月,37.65万元按照成本性支出。

综上所述,现申请给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将剩余37.65万元成本性支出按设备租赁方式付款。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共3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乌海分公司

电话:*

邮箱:mqswh.*@*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滨河创业路伟胜国际酒店北电信大楼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乌海分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8日


1 情况说明.jpg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09-08 2 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09-08
,乌海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NMDYLYCGGS*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3-09-11 08:30:0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3-09-13 18:00:0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3年交警违停球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2023年交警违停球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略) 乌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租用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违停球及相关设备用于交警违停抓拍。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经《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会议决策付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违停球及相关设备37.65万元设备租赁费用,具体原因如下:

2016年8月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违停球建设工作,我公司与其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前端硬件设备由其投资建设, (略) 承接。本次建设安装违停点位数为60个,(500元/月/点位,合同年收入36万,合同到期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投资设备价格共*元(不含税)。

二期违停球项目因交警平台对接变化等种种原因,于2020年4月23日完成验收。因建设周期长,与当时经办人核实认定设备及服务由北京 (略) 提供且政企部当时和对方签订了一个线下合作协议。自2020年5月验收完成开始计费,共计带来效益165万元。考虑与此单位多年良好合作基础,设备一直正常使用,为了解决双方账务费用问题。

现依据《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文件指示: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硬件设备投资70.65万元计算分成,33万按50%的比例给予投资分成,分成期限 22个 月,37.65万元按照成本性支出。

综上所述,现申请给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将剩余37.65万元成本性支出按设备租赁方式付款。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内蒙古 (略) (原北京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共3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乌海分公司

电话:*

邮箱:mqswh.*@*hinatelecom.cn

地址: (略) 滨河创业路伟胜国际酒店北电信大楼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乌海分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8日


1 情况说明.jpg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09-08 2 中国电信乌海纪要〔2023〕96号--关于2023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的纪要.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09-08
,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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