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2.2项目地址: (略) 华新街与谊民路交汇。
2.3项目内容:长春规划展览馆、博物 (略) 内石材路面、台面、车辆出入口外2(延长)米区域, (略) 政道路的石材台阶冬季清雪服务,服务面积:25890.30平方米。
2.4服务周期:3个清冰雪期(2023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未被列为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 (略) (略) 进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4:00分,地点为长春 (略) 4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4日14:00分
地点:长春 (略) 415会议室(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张志林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展馆室外清雪服务项目。
2.2项目地址: (略) 华新街与谊民路交汇。
2.3项目内容:长春规划展览馆、博物 (略) 内石材路面、台面、车辆出入口外2(延长)米区域, (略) 政道路的石材台阶冬季清雪服务,服务面积:25890.30平方米。
2.4服务周期:3个清冰雪期(2023年冬季至2026年春季)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
3.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未被列为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 (略) (略) 进行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4:00分,地点为长春 (略) 4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4日14:00分
地点:长春 (略) 415会议室(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 (略) 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张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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