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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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 (略) 城厢区灵川镇书峰村南侧,湄洲湾湾顶海域。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复核测量调研数据结论,本项目涉海工程为围垦养殖,主要项目内容包括育苗区、原水池、菲律宾蛤仔良种保种养殖区、尾水处理区、育苗水处理池等。总投资约1026.4万元。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18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802增养殖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围海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围海”之“围海养殖”。本项目申请用海20.4759公顷;施工工期25个月;申请用海期限7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灵川镇书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城厢区灵川镇书峰村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通过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或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应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建设项目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5日

  公示单位: (略)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亦凡

  电话:*

  传真:0594-*

  邮箱:*@*63.com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书峰双壳贝类工厂化繁育基地项 (略) 城厢区灵川镇书峰村南侧,湄洲湾湾顶海域。根据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复核测量调研数据结论,本项目涉海工程为围垦养殖,主要项目内容包括育苗区、原水池、菲律宾蛤仔良种保种养殖区、尾水处理区、育苗水处理池等。总投资约1026.4万元。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18渔业用海”,二级类为“1802增养殖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围海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围海”之“围海养殖”。本项目申请用海20.4759公顷;施工工期25个月;申请用海期限7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灵川镇书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城厢区灵川镇书峰村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通过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或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应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建设项目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5日

  公示单位: (略)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亦凡

  电话:*

  传真:0594-*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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