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2023年1-8月政务公开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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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2023年1-8月政务公开服务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1个区本级、28个区直部门、11个乡镇,共计40个主体。详细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通过浏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察区本级、区直部门、乡镇2023年1-8月各类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解读回应、监督保障等各方面信息更新情况及信息发布质量。
三、服务时间
本次评估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
四、提交成果
1.问题明细
南谯区本级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南谯区区直部门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南谯区乡镇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
2.成绩排名表
区直部门、乡镇得分排名表。
五、评分细则
1.所有测评单位认可合理情况说明;
2.政策解读未更新写建议不扣分。
六、后续服务
提供集中咨询答疑服务,时间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一、服务对象
1个区本级、28个区直部门、11个乡镇,共计40个主体。详细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通过浏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考察区本级、区直部门、乡镇2023年1-8月各类基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解读回应、监督保障等各方面信息更新情况及信息发布质量。
三、服务时间
本次评估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
四、提交成果
1.问题明细
南谯区本级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南谯区区直部门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南谯区乡镇2023年1-8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
2.成绩排名表
区直部门、乡镇得分排名表。
五、评分细则
1.所有测评单位认可合理情况说明;
2.政策解读未更新写建议不扣分。
六、后续服务
提供集中咨询答疑服务,时间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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