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0 18: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沂蒙原乡文化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费县西外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铺装、绿化、景观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参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5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0月07日15: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3年10月07日15: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人:山东沂蒙原乡文化 (略)
联系人: 李科长
电话: 0539-*
9、代理机构:坤阳(山东) (略)
联系人:李涛
电话: 0539-*
发布时间:2023-09-10 18: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沂蒙原乡文化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费县西外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铺装、绿化、景观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参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费县西外环带状公园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5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0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0月07日15: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3年10月07日15: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人:山东沂蒙原乡文化 (略)
联系人: 李科长
电话: 0539-*
9、代理机构:坤阳(山东) (略)
联系人:李涛
电话: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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