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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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道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
附件:
附件1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P-2023-GF-092

项目名称: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外,扫描件上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投标人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得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并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四)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仅限公对公),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账号:*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CGP-2023-GF-092文件费”;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包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0: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道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
附件:
附件1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P-2023-GF-092

项目名称:政务短信服务项目(2023年度)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外,扫描件上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投标人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得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并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四)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方式:网络或现场获取,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仅限公对公),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略) ;账号:*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CGP-2023-GF-092文件费”;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包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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