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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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9-7

2、采购项目名称: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元

最高限价:*.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号-2

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4

*.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郏县张良路(侯公大道--南环路) (略) 主干路,位于郏县城区中南部,项目北起于候公大道与张良路交叉口,自北向南依次与候公大道、中兴路、文化路、南环路相交,止于南环路。道路红线宽度60m,三幅路,双向四车道。本次设计改造范围北起张良路与侯公大道交叉口,南至南环路,全长约1.544KM.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39Q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

2、各投标人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郏县行政路东段行政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豫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平公资建*号】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9-7

2、采购项目名称: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元

最高限价:*.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号-2

郏县张良路(候公大道-南环路)改造工程

*.4

*.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郏县张良路(侯公大道--南环路) (略) 主干路,位于郏县城区中南部,项目北起于候公大道与张良路交叉口,自北向南依次与候公大道、中兴路、文化路、南环路相交,止于南环路。道路红线宽度60m,三幅路,双向四车道。本次设计改造范围北起张良路与侯公大道交叉口,南至南环路,全长约1.544KM.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相关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3年10月 08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39Q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6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

2、各投标人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郏县行政路东段行政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豫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7号楼-4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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