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81 | ||||||||||||||||||||||
2、项目名称: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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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社旗县950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4项目地点:社旗县各乡镇。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社旗县各乡镇(东片区)475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二标段:社旗县各乡镇(西片区)475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5.6 服务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 | ||||||||||||||||||||||
6、合同履行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1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执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至少 10 (略) 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5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1、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左侧“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磋商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3、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 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 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9、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10、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 联系人:唐林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社旗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社旗县红旗西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 ||||||||||||||||||||||
联系人:陈春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春博 (略) | ||||||||||||||||||||||
地址: (略) 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 ||||||||||||||||||||||
联系人:李婷婷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81 | ||||||||||||||||||||||
2、项目名称:社旗县农业农村局社旗县第三次土壤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35,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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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社旗县950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4项目地点:社旗县各乡镇。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社旗县各乡镇(东片区)475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二标段:社旗县各乡镇(西片区)475个表层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立地条件调查填报、样品寄送等。 5.6 服务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 | ||||||||||||||||||||||
6、合同履行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1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执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至少 10 (略) 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格式自拟); 3.4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5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注:1、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网上自行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左侧“投标单位登录”入口进入)下载采购/磋商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3、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 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 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6、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投标人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9、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10、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 11、监督部门:社旗县财政局 联系人:唐林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社旗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社旗县红旗西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 ||||||||||||||||||||||
联系人:陈春先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南阳春博 (略) | ||||||||||||||||||||||
地址: (略) 社旗县赵河街道酒业大道88号 | ||||||||||||||||||||||
联系人:李婷婷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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