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GLAK2023-025
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 | 6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一年内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 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
注:(1)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 (略) *@*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略) 联系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 (略) 投标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汉滨区五星街3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11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焱姿
电话:*
(略)
2023年09月12日
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GLAK2023-025
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 | 6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委区政府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招标时间前一年内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 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
注:(1)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 (略) *@*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略) 联系进行投标确认,投标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 (略) 投标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略) 汉滨区五星街3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安康大道城投西津城11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焱姿
电话:*
(略)
2023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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