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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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259号;项目编号:SNGC-2023-06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主要概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 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施工过程监理;

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4元、规费:*.86元、税金(增值税):*.7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9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90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3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八开标席位( (略) 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1: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 (略) 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开具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9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6.4.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8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4.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投标人存在不良信息瞒报、漏报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5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7.4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5.1没收投标保证金;

7.5.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5.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宁陵县商务中心四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0-*

邮 箱:*@*26.com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中州路建业总部港5栋25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0-*、*

邮 箱:*@*26.com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0-*

邮 箱:*@*26.com

2023年9月12日

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宁陵县2023年畜牧养殖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259号;项目编号:SNGC-2023-06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主要概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 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施工过程监理;

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21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4元、规费:*.86元、税金(增值税):*.7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99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90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3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八开标席位( (略) 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分至2023年10月9日11: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 (略) 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 (略) 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开具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9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6.4.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8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4.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投标人存在不良信息瞒报、漏报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5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7.4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5.1没收投标保证金;

7.5.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5.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宁陵县商务中心四号楼二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0-*

邮 箱:*@*26.com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中州路建业总部港5栋25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0-*、*

邮 箱:*@*26.com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0-*

邮 箱:*@*26.com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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