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服务代码为:A1003 公共服务 社会治理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
四、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购买服务所需经费从“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管理服务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一)按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的相关工作要求, (略) 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
(二)完成相关认定资料归档;
(三)按采购方要求出具认定意见及其它材料;
(四)完成支付认定工作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
七、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5.具备提供认定服务所必需专业人员,有提供认定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八、采购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退役军人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1-*)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函商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服务代码为:A1003 公共服务 社会治理服务 社会工作服务。
四、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购买服务所需经费从“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管理服务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一)按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的相关工作要求, (略) 2023年 (略) 属企业解困补助支付能力认定工作;
(二)完成相关认定资料归档;
(三)按采购方要求出具认定意见及其它材料;
(四)完成支付认定工作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
七、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5.具备提供认定服务所必需专业人员,有提供认定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八、采购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退役军人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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