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南市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公示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淮南市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19〕64号)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公开询价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4-*
四、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
五、拟采购服务说明:
1、监测工作: (略) 寿 (略) 等18家排污企业污染源的执法监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2、数据报送:中标单位应在完成监测工作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审核,并及时将超标 (略) 生态环境局和环境执法部门报告。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及监测报告编制工作。
六、采用询价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19〕64号)规定,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略) 生态环境局根据需求编制询价函,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安徽 (略) 、合肥海正 (略) 、 (略) 分众 (略) 三家供应商做出响应。相同品质下选择最低价,安徽 (略) 报价最低,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拟由采购人向安徽 (略) 采购,拟采购价格65000元。
七、公示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询价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反映,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联系电话0554-*。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向安徽 (略) 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19〕64号)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公开询价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人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4-*
四、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
五、拟采购服务说明:
1、监测工作: (略) 寿 (略) 等18家排污企业污染源的执法监测,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2、数据报送:中标单位应在完成监测工作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审核,并及时将超标 (略) 生态环境局和环境执法部门报告。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及监测报告编制工作。
六、采用询价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淮环通〔2019〕64号)规定,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略) 生态环境局根据需求编制询价函,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安徽 (略) 、合肥海正 (略) 、 (略) 分众 (略) 三家供应商做出响应。相同品质下选择最低价,安徽 (略) 报价最低, (略) 2023年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拟由采购人向安徽 (略) 采购,拟采购价格65000元。
七、公示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询价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反映,地址: (略) 田家庵区朝阳中路42号;联系电话0554-*。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向安徽 (略)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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