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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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供应商根据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所需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测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法规或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说明书或技术文件,国际、地区、国家、行业标准中公布的或由知名技术组织及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颁布的方法等)提供仪器设备的计量检测服务,确保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预算金额:48450.00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完毕。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需取得仪器计量校准业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从事过同类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合同复印件;2.实施计量校准机构应取得相应的CMA、CNAS认证认可等资质,实施本次采购需求所列仪器设备计量检测的项目均应在认证认可范围内,并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或几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和模板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略) 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

  附件:

1 保健中心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 保健中心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需求表

3 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和参考模板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湖区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供应商根据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所需计量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测要求,严格按照技术法规或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说明书或技术文件,国际、地区、国家、行业标准中公布的或由知名技术组织及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颁布的方法等)提供仪器设备的计量检测服务,确保能溯源到国家基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预算金额:48450.00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完毕。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需取得仪器计量校准业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从事过同类仪器设备计量校准服务的合同复印件;2.实施计量校准机构应取得相应的CMA、CNAS认证认可等资质,实施本次采购需求所列仪器设备计量检测的项目均应在认证认可范围内,并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或几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和模板的要求,把资料装订后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略) 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

  附件:

1 保健中心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 保健中心2023年下半年仪器设备计量检测需求表

3 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和参考模板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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