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对“循环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采购服务”进行报名,欢迎具备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循环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采购服务
2、项目地点: (略)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3、项目单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4、预算金额:30万元/年
5、项目类别:采购服务类。
6、采购需求:对园区及下属各部门的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
7、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8、付款说明:该费用为半年一审计,半年一支付。(最终支付费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点采购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08:00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截止
2、报名方式:
(1)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企业服务中心351室递交投标资料(资料内含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费率)。
(2)咨询电话:0551-*
四、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繁华大道与店忠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联系人:袁亮
电话:0551-*
六、定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终决算价=(审计价X中标费率)
2、本项目由我园区安排五人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的评审结果将于9月19日在我单位网上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出现报名投标人不满足3家,则重新发布采购公告;9月19日最终结果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党委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551-*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对“循环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采购服务”进行报名,欢迎具备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循环园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定点采购服务
2、项目地点: (略)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3、项目单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4、预算金额:30万元/年
5、项目类别:采购服务类。
6、采购需求:对园区及下属各部门的广告宣传标牌标识制作。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
7、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8、付款说明:该费用为半年一审计,半年一支付。(最终支付费用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点采购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08:00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截止
2、报名方式:
(1)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企业服务中心351室递交投标资料(资料内含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费率)。
(2)咨询电话:0551-*
四、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繁华大道与店忠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联系人:袁亮
电话:0551-*
六、定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终决算价=(审计价X中标费率)
2、本项目由我园区安排五人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最终的评审结果将于9月19日在我单位网上进行公布。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出现报名投标人不满足3家,则重新发布采购公告;9月19日最终结果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党委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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