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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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3-4802,招标人为 (略) 及嘉定 (略) 、金山 (略) 、闵行 (略) 、浦东 (略) 、奉贤 (略) 、青浦 (略) 、松江 (略) 、宝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 上海 。

1.2招标内容: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支付方式:每个服务年度分两次支付;每个服务年度首月支付当年度维保金额的30%,每个服务年度到期后次月支付该年度维保金额的70%。

1.6 维保期:2023.11.1-2024.10.3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2.维保设备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1.2投标人须为所维保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2.1.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省级电 (略) (略) 的网络类设备维保服务合同案例。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优先于网上购买。

4.1.1获取文件付款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投标人也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2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博霞路16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翁佳颖、翁歆、顾凯华

联系电话:021-* *

电子邮箱:wengjiaying.*@*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购买文件):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 021-*

传真: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3年9月13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3-4802,招标人为 (略) 及嘉定 (略) 、金山 (略) 、闵行 (略) 、浦东 (略) 、奉贤 (略) 、青浦 (略) 、松江 (略) 、宝山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 上海 。

1.2招标内容: (略) 2023年度华为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支付方式:每个服务年度分两次支付;每个服务年度首月支付当年度维保金额的30%,每个服务年度到期后次月支付该年度维保金额的70%。

1.6 维保期:2023.11.1-2024.10.3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2.维保设备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1.2投标人须为所维保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2.1.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省级电 (略) (略) 的网络类设备维保服务合同案例。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参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9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优先于网上购买。

4.1.1获取文件付款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投标人也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2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浦东新区博霞路16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翁佳颖、翁歆、顾凯华

联系电话:021-* *

电子邮箱:wengjiaying.*@*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银行账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购买文件):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 (略) 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 021-*

传真: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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