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标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标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的公告
根据研究决定,惠城区民政局计划采购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为顺利开展采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专业培训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对象: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工作者、养老家政工作者等;惠城区内各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数量:养老护理员4期,养老机构管理能力提升1期。
(三)培训目的:
通过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内容与水平评价要求相结合的培训课程;通过机构中高层培训,提升我区养老机构中高层的 (略) 场应对能力,构建我区养老服务全方位人才体系,营造全区养老护理专业化氛围,培养掌握养老护理规范化、职业化的专业人才,为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操、案例相结合,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与掌握。
1、课时需求:养老护理员一共4期,每期2天,每期2个班,每个班15人,8课时/天,共128课时;养老机构管理能力提升班3天,共28课时。
2、培训方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
3、授课形式:以理论授课为基础,以情景模拟教学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技能演练为教学重点;
(五)预算金额:*.5元
三、报名条件
1、在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或企业单位。
2、经营范围须包括培训服务。
3、熟悉养老护理服务,具有培训专业经验。
4、培训老师须持有养老服务、老年人护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5、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网站信息报告)
四、招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复印件。
2、服务费用报价。
3、机构的专业能力、人员资质。
4、信用记录。
5、其它有关佐证材料
报名资料须密封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0日
报名单位于2023年0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29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面责任,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巧燕,0752-*。
根据研究决定,惠城区民政局计划采购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为顺利开展采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专业培训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采购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对象: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工作者、养老家政工作者等;惠城区内各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数量:养老护理员4期,养老机构管理能力提升1期。
(三)培训目的:
通过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内容与水平评价要求相结合的培训课程;通过机构中高层培训,提升我区养老机构中高层的 (略) 场应对能力,构建我区养老服务全方位人才体系,营造全区养老护理专业化氛围,培养掌握养老护理规范化、职业化的专业人才,为我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操、案例相结合,组织受训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训练,加强受训人员对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与掌握。
1、课时需求:养老护理员一共4期,每期2天,每期2个班,每个班15人,8课时/天,共128课时;养老机构管理能力提升班3天,共28课时。
2、培训方式由理论教学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
3、授课形式:以理论授课为基础,以情景模拟教学为辅助手段,以实际操作技能演练为教学重点;
(五)预算金额:*.5元
三、报名条件
1、在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或企业单位。
2、经营范围须包括培训服务。
3、熟悉养老护理服务,具有培训专业经验。
4、培训老师须持有养老服务、老年人护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5、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地方信用网站信息报告)
四、招标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复印件。
2、服务费用报价。
3、机构的专业能力、人员资质。
4、信用记录。
5、其它有关佐证材料
报名资料须密封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0日
报名单位于2023年0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29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面责任,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报名单位承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巧燕,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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