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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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舟山 (略) 受舟 (略) 的委托,对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准时参加。

一、本次采购标的为醋酸钠,年采购总量暂定为1350吨, 单价最高限价565元/吨,总价最高限价为76.275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等,即该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二、 采购项目货物要求:

技术指标名称

醋酸钠技术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醋酸钠的含量 ω/%

≥20

PH

6.5-9.5

COD mg/l

≥1.65×105

总磷 mg/l

≤1.0

氨氮 mg/l

≤20.0

不溶物 ω/%

≤0.05

存放周期

不低于3个月

注:本项目运输要求采用30吨槽罐车,具体运输线路可现场踏勘。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醋酸钠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单位生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 9月21日9:00(北京时间),舟 (略) 二楼会议室。

五、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复印件;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携带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投标报价一览表(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前来现场的供应商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结合自身条件报价,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截至询价会议时间,签到的供应商多于2家(含)时,会议正常召开。少于2家(不含)时,业主可直接发包或重新询价。

七、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间交货。执行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验收合格并满足化学药剂技术性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以30天为结算周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交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货时间、数量以采购人实际情况而定。

十一、其他:

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最终采购量视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而定,结算时的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成交单价不变。

2.如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舟 (略) 网站(http://**:8088/zssw/)。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舟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海水淡化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0580-*

采购代理机构:舟山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沈凤 *

质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女士 0580-*

附件信息:

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舟山 (略) 受舟 (略) 的委托,对2024年度污水处理生产药剂醋酸钠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准时参加。

一、本次采购标的为醋酸钠,年采购总量暂定为1350吨, 单价最高限价565元/吨,总价最高限价为76.275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等,即该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二、 采购项目货物要求:

技术指标名称

醋酸钠技术指标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醋酸钠的含量 ω/%

≥20

PH

6.5-9.5

COD mg/l

≥1.65×105

总磷 mg/l

≤1.0

氨氮 mg/l

≤20.0

不溶物 ω/%

≤0.05

存放周期

不低于3个月

注:本项目运输要求采用30吨槽罐车,具体运输线路可现场踏勘。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醋酸钠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单位生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 9月21日9:00(北京时间),舟 (略) 二楼会议室。

五、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复印件;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携带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醋酸钠)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投标报价一览表(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前来现场的供应商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结合自身条件报价,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截至询价会议时间,签到的供应商多于2家(含)时,会议正常召开。少于2家(不含)时,业主可直接发包或重新询价。

七、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间交货。执行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验收合格并满足化学药剂技术性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以30天为结算周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交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供货时间、数量以采购人实际情况而定。

十一、其他:

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最终采购量视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而定,结算时的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成交单价不变。

2.如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舟 (略) 网站(http://**:8088/zssw/)。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舟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海水淡化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0580-*

采购代理机构:舟山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沈凤 *

质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女士 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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