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医院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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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妇幼医院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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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略) 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项目采 (略) 电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申请采购项目集成施工服务,负责 (略) 综合楼智能化系统的现场实施工作,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IPTV电视系统、IP电话系统、能源计量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基准时钟系统管线施工、硬件配套施工、设备迁移施工和机房工程施工,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对现场安全、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管控,协助*方完成项目整体交付,配合项目试运行及验收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项目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集团客户与运营商ICT业务拓展中,对于投标前或接受委托前与总部、广东公司或我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拓展协议的,依据双方协议约定执行”的条款,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单一来 (略) 阳光采购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电 (略)

联系人:曾文安

电话:*

邮箱:*@*pdi.com

地址: (略) 莞城街道东城西路92号通联大厦主楼7楼

邮编:*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0-*(受理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电 (略)

日 期: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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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略) 综合楼智能化(集成施工)项目,项目采 (略) 电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申请采购项目集成施工服务,负责 (略) 综合楼智能化系统的现场实施工作,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IPTV电视系统、IP电话系统、能源计量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基准时钟系统管线施工、硬件配套施工、设备迁移施工和机房工程施工,提供施工现场管理、对现场安全、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管控,协助*方完成项目整体交付,配合项目试运行及验收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项目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集团客户与运营商ICT业务拓展中,对于投标前或接受委托前与总部、广东公司或我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拓展协议的,依据双方协议约定执行”的条款,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单一来 (略) 阳光采购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电 (略)

联系人:曾文安

电话:*

邮箱:*@*pdi.com

地址: (略) 莞城街道东城西路92号通联大厦主楼7楼

邮编:*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0-*(受理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电 (略)

日 期: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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