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3-371中国铁路呼 (略) 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37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371中国铁路呼 (略) 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5.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人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报价人必须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报价人必须提供达到“JJG1111-2015《铁道车辆轮重测定仪》”标准,路局级及以上有检定资质机构认可的检定证书;报价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合同相对应的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5.4报价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 08:00至2023年9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冉工
电 话: 04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9月13日
ZTHHJW2023-371中国铁路呼 (略) 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37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371中国铁路呼 (略) 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铁道车辆轮重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5.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人具有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报价人必须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报价人必须提供达到“JJG1111-2015《铁道车辆轮重测定仪》”标准,路局级及以上有检定资质机构认可的检定证书;报价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合同相对应的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5.4报价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 08:00至2023年9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冉工
电 话: 0471-*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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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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