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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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01

项目名称: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

预算编号: 1523-W167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镇,对新丰村70户、环东村20户农户生活污水纳管改造, (略) 政污水管网,包括铺设给水管、双壁缠绕管、窨井及老路翻挖、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工程。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期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响应采用网上响应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
4.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张江路576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卫刚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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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01

项目名称: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

预算编号: 1523-W167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丰、环东村部分区域农污纳管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镇,对新丰村70户、环东村20户农户生活污水纳管改造, (略) 政污水管网,包括铺设给水管、双壁缠绕管、窨井及老路翻挖、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工程。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期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响应采用网上响应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
4.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张江路576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卫刚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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