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招募公告
铁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招募公告
1.招募条件
本项目 (略) 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项目编号:HBXT-2023-12823),招募人 (略) ,招募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 (略) 内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 (略) 委托合作伙伴单位提供共享电单车车辆产品服务、运营服务,协助我公司在限定区域运营共享电单车,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限内要始终保证合作区域的产品稳定运行,向客户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产品服务。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根据项目,以能源业务合作服务费方式建立合作。主要合作内容:
(1)共享电单车车辆合作伙伴:负责提供全包车辆,包括不限于中控(满足铁塔平台协议)、头盔、RFID读卡器及道钉、电池(可选)等满足运营区域要求的配件及备品等。
(2)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负责车辆调度、维修、客服等运营服务。合作伙伴自行组织项目运营区域现场查勘等工作。
2.2项目性质:合作伙伴招募,通过招募入围的申请人进 (略) 合作伙伴库。
2.3招募数量:本项目按照标段进行评审,每标段资格 (略) 合作伙伴资源库。
2.4招募有效期限为:自招募意向书签订之日起1年。
2.5项目实施地点: (略) 。
2.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如下:
标段名称 |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描述 |
标段一 | 共享电单车车辆合作伙伴 |
标段二 | 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3)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4)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
3.3.1共享电单车车辆提供商:应答人至少须提供近三年(至参选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共享电单车销售或租赁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
3.3.2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商:应答人至少须提供近三年(至参选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比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8月3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8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8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应答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通过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招募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申请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招募文件及申请,注册审核机构请选择【 (略) 】。注册审核咨询人员:覃女士:*(本号码仅负责平台注册相关业务,不负责项目咨询)。
4.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须在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招募文件的购买,本项目不接受招募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的付款,本项目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
4.3.无论招募文件是否收费,经招募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申请人,请务必在招募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入“点击“我要报名”界面,选择招募项目进行招募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募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募活动,将无法正常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1701室(南中环与体育路交叉口东南角往东500米)。
5.3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注意事项:方式一:快递形式递交;方式二:现场递交、递交签字后即离开的模式。(注:以上两种递交方式均可;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按照招募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申请文件送达至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5.4邮寄申请文件收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泽宇,*。
5.5逾期或不按指定地点寄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请各潜在申请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5.6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募人: (略)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龙城大街106号
联系人:/
招募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 系 人:田泽宇、李帅、吕杨、刘丽萍、刘昀
电 话:*
户 名: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8853
招募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9月14日
1.招募条件
本项目 (略) 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项目编号:HBXT-2023-12823),招募人 (略) ,招募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3年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第二期)公开招募, (略) 内共享电单车业务合作伙伴, (略) 委托合作伙伴单位提供共享电单车车辆产品服务、运营服务,协助我公司在限定区域运营共享电单车,提供相关产品服务。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限内要始终保证合作区域的产品稳定运行,向客户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产品服务。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根据项目,以能源业务合作服务费方式建立合作。主要合作内容:
(1)共享电单车车辆合作伙伴:负责提供全包车辆,包括不限于中控(满足铁塔平台协议)、头盔、RFID读卡器及道钉、电池(可选)等满足运营区域要求的配件及备品等。
(2)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负责车辆调度、维修、客服等运营服务。合作伙伴自行组织项目运营区域现场查勘等工作。
2.2项目性质:合作伙伴招募,通过招募入围的申请人进 (略) 合作伙伴库。
2.3招募数量:本项目按照标段进行评审,每标段资格 (略) 合作伙伴资源库。
2.4招募有效期限为:自招募意向书签订之日起1年。
2.5项目实施地点: (略) 。
2.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如下:
标段名称 |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描述 |
标段一 | 共享电单车车辆合作伙伴 |
标段二 | 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3)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4)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
3.3.1共享电单车车辆提供商:应答人至少须提供近三年(至参选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共享电单车销售或租赁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
3.3.2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商:应答人至少须提供近三年(至参选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项目名称、标的额、合同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等信息,若为框架合同,除上述部分还至少须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文件)。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比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8月3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8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8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 (略) (略) 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11)与其他应答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通过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招募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申请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招募文件及申请,注册审核机构请选择【 (略) 】。注册审核咨询人员:覃女士:*(本号码仅负责平台注册相关业务,不负责项目咨询)。
4.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须在招募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招募文件的购买,本项目不接受招募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的付款,本项目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
4.3.无论招募文件是否收费,经招募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申请人,请务必在招募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 (略) -电子招标平台(http://**),进入“点击“我要报名”界面,选择招募项目进行招募文件购买操作,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募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募活动,将无法正常申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1701室(南中环与体育路交叉口东南角往东500米)。
5.3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注意事项:方式一:快递形式递交;方式二:现场递交、递交签字后即离开的模式。(注:以上两种递交方式均可;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前将按照招募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申请文件送达至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5.4邮寄申请文件收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泽宇,*。
5.5逾期或不按指定地点寄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请各潜在申请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5.6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募人: (略)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龙城大街106号
联系人:/
招募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 系 人:田泽宇、李帅、吕杨、刘丽萍、刘昀
电 话:*
户 名: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8853
招募代理机构: (略) (盖章)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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