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7日11:00(北京时间)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JT-ZC-*(二次)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垃圾车 |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8)《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拟供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7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企业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 (略) 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ttp://**/)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回执,扫描发送至陕西铭锐景腾 (略) 邮箱(*@*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铭锐景腾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开亮崇德苑6幢1单元3103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
陕西铭锐景腾 (略)
2023年9月14日
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7日11:00(北京时间)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JT-ZC-*(二次)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垃圾车 |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8)《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号)。
(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平利县2023年度城区环卫作业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拟供车型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4)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7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企业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 (略) 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ttp://**/)发布,请各供应商在下载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网上报名回执,扫描发送至陕西铭锐景腾 (略) 邮箱(*@*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5)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铭锐景腾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开亮崇德苑6幢1单元3103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
陕西铭锐景腾 (略)
2023年9月1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