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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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14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约120吨/年,具体使用量以招标人工厂实际用量为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42万元(单价限价为350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如厂家参加投标的:提供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所投产品焦亚硫酸钠应符合焦亚硫酸钠(食品级,GB1886.7-2015)国家标准,并出具检测方为所投产品厂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仟元圆整(¥8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字人民币、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现金、本票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3-9-14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14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略) 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焦亚硫酸钠招标项目。

二、项目需求:约120吨/年,具体使用量以招标人工厂实际用量为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最高总限价42万元(单价限价为3500元/吨)。

四、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如厂家参加投标的:提供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所投产品焦亚硫酸钠应符合焦亚硫酸钠(食品级,GB1886.7-2015)国家标准,并出具检测方为所投产品厂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备CMA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仟元圆整(¥8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字人民币、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现金、本票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

1.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十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2、资格审查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

十二、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中标人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 (略) ;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16号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4-2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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