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比选公告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司债主承销商比选公告
江东 (略) 拟启动2023年证券交易所面向专 (略) (略) 债券(以下简称“小公募公司债”及“私募公司债”)申报工作,现对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告比选采购。
一、定义
(一)“比选人”系指:江东 (略) 。
(二)“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参选机构。
(三)“中选人”系指:比选人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资格的参选人。
二、项目情况与要求
项目概况:江东控股集团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略) 债、不超 (略) 债,现对上述产品的主承销商进行比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一
1、项目名称:江东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比选;
2、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期 限:不超过5年。
(二)项目二
1、项目名称:江东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比选;
2、注册额度:不超过40亿元;
3、期 限:不超过5年。
(三)发行计划:上述两个项目由比选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主承销商:只接受总部机构参与投标,通过在参选人中竞争择优确认,且为提高发行效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费用报价:各投标单 (略) 债承销费,且需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进行报价。
(七)比选结果:本次比选项目一、二作为一个整体,由参选人一次性响应,比选结果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第1-6位的券商作 (略) 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略) 债1家牵头主承销商,2家联席主承销商;私募公司债1家牵头主承销商,2家联席主承销商;比选结果排名第7-8位的券商为上述两个项目备选人,在中选人未能履行我司本次债券相关服务责任且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将在备选人中根据本次比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上述两个项目主承销商。(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方案)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 (略) 债券主承 (略) 。
(二)2022年6月1日-20 (略) 债券承销业绩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证券公司,wind查询路径:wind数据库—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筛选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机构类型为证券— (略) 债( (略) 债及私募债)—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深交所,勾选联主实际比例,不包括自主自办发行, (略)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债券承销资质的违法违规记录,参与团队个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选人出具承诺函,格式不限)。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比选方案获取与递交
(一)凡有意向参选人,请将参选意向函(附件,加盖总部公章)于2023年9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江东控股集团指定邮箱:*@*63.com (以我司收到时间为准,参选人可于截止时间前与我司确认参选意向函是否收到),我司将通过邮件回复正式比选方案,参选人逾期发送参选意向函或发送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二)参选人发送的邮件正文内容需包含联系人机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同时将意向函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
(三)我司于2023年9月19日将正式比选方案通过邮箱统一发送。一经发送,视为参选人已接受正式比选方案并知悉相关比选方案内容。
(四)正式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2:00。
(五)递交地点: (略) 花山区金溪路456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317室。
五、相关规定
(一)中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参选资格,终止合同,并确定新的中选人:
1、中选人未在比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2、中选人实际提供服务与比选过程中表述不符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费报价、申报注册文件质量、工作态度、项目进度、团队核心人员变更等非比选人因素造成的情况。
3、同一总部机构重复递交比选文件的(原件),并拒绝撤回多余的。
4、提供虚假参选材料(包括虚假陈述、数据造假,描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并在任一时间被我司发现的。
5、中选人在中选后受到有关单位纪律处分而影响本期债券服务质量的。
(二)本次比选结果最终以比选公告为准,我司具有不接受任何参选人中选而无需做出解释的权利。
(三)江东控股集团对此次比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东控股集团官网http://**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东 (略)
地 址: (略) (略) 花山区汇金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317室
电 话:0555-*、0555-*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邮编:*
江东 (略) 拟启动2023年证券交易所面向专 (略) (略) 债券(以下简称“小公募公司债”及“私募公司债”)申报工作,现对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告比选采购。
一、定义
(一)“比选人”系指:江东 (略) 。
(二)“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参选机构。
(三)“中选人”系指:比选人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资格的参选人。
二、项目情况与要求
项目概况:江东控股集团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略) 债、不超 (略) 债,现对上述产品的主承销商进行比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一
1、项目名称:江东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比选;
2、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期 限:不超过5年。
(二)项目二
1、项目名称:江东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比选;
2、注册额度:不超过40亿元;
3、期 限:不超过5年。
(三)发行计划:上述两个项目由比选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主承销商:只接受总部机构参与投标,通过在参选人中竞争择优确认,且为提高发行效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费用报价:各投标单 (略) 债承销费,且需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进行报价。
(七)比选结果:本次比选项目一、二作为一个整体,由参选人一次性响应,比选结果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第1-6位的券商作 (略) 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略) 债1家牵头主承销商,2家联席主承销商;私募公司债1家牵头主承销商,2家联席主承销商;比选结果排名第7-8位的券商为上述两个项目备选人,在中选人未能履行我司本次债券相关服务责任且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将在备选人中根据本次比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为上述两个项目主承销商。(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方案)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 (略) 债券主承 (略) 。
(二)2022年6月1日-20 (略) 债券承销业绩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证券公司,wind查询路径:wind数据库—债券—专题统计— (略) 场—承销统计—债券承销排名(wind口径)—筛选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机构类型为证券— (略) 债( (略) 债及私募债)—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深交所,勾选联主实际比例,不包括自主自办发行, (略) 。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影响债券承销资质的违法违规记录,参与团队个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选人出具承诺函,格式不限)。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比选方案获取与递交
(一)凡有意向参选人,请将参选意向函(附件,加盖总部公章)于2023年9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江东控股集团指定邮箱:*@*63.com (以我司收到时间为准,参选人可于截止时间前与我司确认参选意向函是否收到),我司将通过邮件回复正式比选方案,参选人逾期发送参选意向函或发送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二)参选人发送的邮件正文内容需包含联系人机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同时将意向函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
(三)我司于2023年9月19日将正式比选方案通过邮箱统一发送。一经发送,视为参选人已接受正式比选方案并知悉相关比选方案内容。
(四)正式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2:00。
(五)递交地点: (略) 花山区金溪路456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317室。
五、相关规定
(一)中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参选资格,终止合同,并确定新的中选人:
1、中选人未在比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2、中选人实际提供服务与比选过程中表述不符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费报价、申报注册文件质量、工作态度、项目进度、团队核心人员变更等非比选人因素造成的情况。
3、同一总部机构重复递交比选文件的(原件),并拒绝撤回多余的。
4、提供虚假参选材料(包括虚假陈述、数据造假,描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并在任一时间被我司发现的。
5、中选人在中选后受到有关单位纪律处分而影响本期债券服务质量的。
(二)本次比选结果最终以比选公告为准,我司具有不接受任何参选人中选而无需做出解释的权利。
(三)江东控股集团对此次比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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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江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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