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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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明确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XC014。

2.项目名称: (略) 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万元。

5.最高限价:12万元,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消防设施维护(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驻场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类)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将有效证件扫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泰州 (略) 邮箱,电子邮件地址:*@*q.com。供应商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泰州中学  

地址: (略) 海军东路66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20室

联系人:马莉、赵琼(0523)*、*

(略) 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明确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C*-XC014。

2.项目名称: (略) 泰州中学(新校区、老校区)消防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万元。

5.最高限价:12万元,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消防设施维护(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驻场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类)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02-19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将有效证件扫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泰州 (略) 邮箱,电子邮件地址:*@*q.com。供应商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泰州中学  

地址: (略) 海军东路66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20室

联系人:马莉、赵琼(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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