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18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47
代理机构编号:ZXCG-2023-052号
3.工程概况:该项 (略) 偃师区南部,总体为东西走向,项目起点位于偃师区G310与商汤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 K712+349,向西经过五岔沟、半个寨村、赵寨村,止于G310 高崖立交,终点桩号为 K720+884,路线全长9.401公里(包括高崖立交引线866米)。路段于2011年修建,2014年进行改建,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km/h,双向八车道。
其中,K713+763(南环路交叉口)~K720+884(高崖立交)段现状路面病害严重,需进行结构性修复;同时,对K717+140~K720+320段非机动车道处坑槽、裂缝进行病害处理,并对路缘石和平石进行更换;K712+349~K717+140 及K720+320至伊偃交界段增设排水沟及急流槽。
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安全设施、附属工程及景观绿化等。按一级公路建设,兼市政快速路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本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监理招标所示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施工标:*.35元;监理标(监理项目):项目施工图纸评审价的1.3%
6.工期/监理服务期:
施工标: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监理标:监理招标所示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7.本次招标共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标: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8.建设地点: (略) 偃师区南部;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安全生产零事故;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政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
2.1(联合体各专业单位应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标: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联合体各专业单位应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监理标:须具备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3.1(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为交安B类),同时,具有公路(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有在监工程,并出具成交后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略) 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评定为 D 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7(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仅接受施工标段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组成个数不能超过两个;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偃师区槐新路凯瑞商务十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 333 号炎黄科技园 B4 研发楼 10 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9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18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47
代理机构编号:ZXCG-2023-052号
3.工程概况:该项 (略) 偃师区南部,总体为东西走向,项目起点位于偃师区G310与商汤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 K712+349,向西经过五岔沟、半个寨村、赵寨村,止于G310 高崖立交,终点桩号为 K720+884,路线全长9.401公里(包括高崖立交引线866米)。路段于2011年修建,2014年进行改建,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80km/h,双向八车道。
其中,K713+763(南环路交叉口)~K720+884(高崖立交)段现状路面病害严重,需进行结构性修复;同时,对K717+140~K720+320段非机动车道处坑槽、裂缝进行病害处理,并对路缘石和平石进行更换;K712+349~K717+140 及K720+320至伊偃交界段增设排水沟及急流槽。
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安全设施、附属工程及景观绿化等。按一级公路建设,兼市政快速路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本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监理招标所示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施工标:*.35元;监理标(监理项目):项目施工图纸评审价的1.3%
6.工期/监理服务期:
施工标: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监理标:监理招标所示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7.本次招标共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标: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国道310商汤大道至高崖立交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快速化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8.建设地点: (略) 偃师区南部;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安全生产零事故;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政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
2.1(联合体各专业单位应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标: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联合体各专业单位应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监理标:须具备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
3.1(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为交安B类),同时,具有公路(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有在监工程,并出具成交后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根据《 (略) (略) 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交通运输部评定为 D 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7(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仅接受施工标段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组成个数不能超过两个;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略)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偃师区槐新路凯瑞商务十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 333 号炎黄科技园 B4 研发楼 10 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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