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昆山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营财招 (略) 对其拟采购的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分散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YC2023-KF-T-007号
2.项目名称: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
3.预算金额:70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万) | 备注 |
1 | 便携式非*烷总烃分析仪 | 1 | 40 | 核心产品 |
2 | 便携式测油仪(紫外分光测油仪) | 1 | 18 | |
3 | 大气采样气象参数监测系统 | 1 | 12 | |
总计 | 3 | 70 |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响应单位和产品制造厂商必须是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指导处理;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谈判(谈判响应单位无须到开标现场)。
1.网上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1.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远程CA解密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至14:4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 (略) 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网上投标事项:
(1)各投标人必须办理CA证书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办理CA证书及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指导处理。
(2)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该回执是确认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投标无效或不能确定投标成功(如分标段,所投标段均须报名和投标,请仔细确认回执是否为贵单位所投标段的回执)。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如有技术疑问,可加入供应商QQ群:*,或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时)电话联系:0512-*。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CA办理咨询:0512-*。
(4)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
(5)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投标人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6)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一致,经网上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做归档备案使用。
2.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3.履约保证金: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注意事项:
(1)请将《中标信息》(格式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12-*。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2)在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成交单位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单位可在项目交易系统内完成合同下载和签订,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
(4)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
6. (略) 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7.本次采购的全部公告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昆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萧林路1899号;
2.招标代理人(机构): (略) 营财招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 传真:0512-*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陶元倩 陈婷婷
(略) 营财招 (略)
2023年9月14日
(略) 昆山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营财招 (略) 对其拟采购的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分散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YC2023-KF-T-007号
2.项目名称:2023年监测仪器设备购置
3.预算金额:70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万) | 备注 |
1 | 便携式非*烷总烃分析仪 | 1 | 40 | 核心产品 |
2 | 便携式测油仪(紫外分光测油仪) | 1 | 18 | |
3 | 大气采样气象参数监测系统 | 1 | 12 | |
总计 | 3 | 70 |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响应单位和产品制造厂商必须是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指导处理;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谈判(谈判响应单位无须到开标现场)。
1.网上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1.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远程CA解密时间:2023年9月27日14:30至14:4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 (略) 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网上投标事项:
(1)各投标人必须办理CA证书并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办理CA证书及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指导处理。
(2)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该回执是确认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投标无效或不能确定投标成功(如分标段,所投标段均须报名和投标,请仔细确认回执是否为贵单位所投标段的回执)。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如有技术疑问,可加入供应商QQ群:*,或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时)电话联系:0512-*。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CA办理咨询:0512-*。
(4)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
(5)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投标人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6)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一致,经网上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做归档备案使用。
2.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3.履约保证金: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注意事项:
(1)请将《中标信息》(格式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12-*。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2)在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成交单位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单位可在项目交易系统内完成合同下载和签订,具体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
(4)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
6. (略) 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7.本次采购的全部公告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略) 昆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剑 联系电话:0512-*
地址: (略) 萧林路1899号;
2.招标代理人(机构): (略) 营财招 (略)
地址: (略) 人民路905号二楼
电话:(0512)*,* 传真:0512-*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陶元倩 陈婷婷
(略) 营财招 (略)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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