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环保验收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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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环保验收机构招标公告

关于比选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机构的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呼伦贝尔农 (略) 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环保验收机构,开展呼伦贝尔农 (略) 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业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并得到额环审表字﹝2021﹞009号文审批,六个单位烘干塔炉窑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针对以上六个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没有进行环保验收而开展此项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完 (略)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业务。具体包括编制验收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组织专家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书,完成网上公示后上传至环保验收网站等相关业务,最终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工作。环评验收机构须履行在验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服务价格。环保验收费每个连队最高限价为1.0万元,六个连队合计最高限价为6.0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同时具有相应的环保营业范围。

(三)检测公司需具有检测资质。

(四)评审专家需在环保系统专家库中抽取。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八)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九)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参与进行与本业务相关的鉴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环保验收内容的完整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控制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五、报名时间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验收机构单位请 (略) 电话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17:00时。 (略)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并发布邀请函。

六、比选方式

(一)比选按照《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会验收机构需提供2套相关比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 (略) 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得分最高的比选机构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环保验收机构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七、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广信 联系电话:*

八、其他应告知内容

(一)比选会议定于2023年9月17日上午10:00分 (略) 三楼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通过比选会议完成评审相关工作后,中选环保验收机构按照程序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呼伦贝尔农 (略)

2023年9月14日

关于比选呼伦贝尔农垦三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机构的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呼伦贝尔农 (略) 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环保验收机构,开展呼伦贝尔农 (略) 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业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已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业务并得到额环审表字﹝2021﹞009号文审批,六个单位烘干塔炉窑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针对以上六个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没有进行环保验收而开展此项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完 (略)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生产连队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业务。具体包括编制验收报告、出具检测报告、组织专家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书,完成网上公示后上传至环保验收网站等相关业务,最终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工作。环评验收机构须履行在验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服务价格。环保验收费每个连队最高限价为1.0万元,六个连队合计最高限价为6.0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同时具有相应的环保营业范围。

(三)检测公司需具有检测资质。

(四)评审专家需在环保系统专家库中抽取。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八)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九)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0年-2022年)参与进行与本业务相关的鉴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环保验收内容的完整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控制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五、报名时间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验收机构单位请 (略) 电话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17:00时。 (略)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并发布邀请函。

六、比选方式

(一)比选按照《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会验收机构需提供2套相关比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 (略) 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得分最高的比选机构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环保验收机构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七、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广信 联系电话:*

八、其他应告知内容

(一)比选会议定于2023年9月17日上午10:00分 (略) 三楼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通过比选会议完成评审相关工作后,中选环保验收机构按照程序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呼伦贝尔农 (略)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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