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项目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项目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方大 (略) 5万吨项目
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方大 (略) (以下简称眉山蓉光)拟定于2023年10月20日公开进行眉山蓉光5万吨项目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开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筛分系统一套,系统包含破碎机、筛分机、除尘器及配套的料管、风管和附属的格栅板、平台、走梯、护栏等,项目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内容。
三、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调试工期。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8:00。
(三)招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9:30。
(四)招标地点: (略) 甘眉工业园区方大路88号眉山方大 (略) 。
五、投标条件
(一)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设计、制造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二)资质审核:报名后对各单位进行考察确认是否符合资质要求,确认后发出招标文件。
六、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标书要有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也要有投标报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企业业绩等材料。
(二)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法人章例外;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清晰的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投标人需提供3套标书(1套正本、2套副本),电子文档1份(U盘),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3套标书及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五)招标公告在发出3个日历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七)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八)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28日18:00前完成技术交流,购买招标资料,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眉山蓉光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到期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必须向眉山蓉光财务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报名费)人民币300.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交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眉山方大 (略) 。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账号:*。
八、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眉山蓉光各项管理制度。
九、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眉山方大 (略) 。
地点: (略) 甘眉工业园区方大路88号。
招标联系人:樊勇。
招标联系电话:*。
十、眉山蓉光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公司纪委书记)。
眉山方大 (略)
2023年9月14日
眉山方大 (略) 5万吨项目
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方大 (略) (以下简称眉山蓉光)拟定于2023年10月20日公开进行眉山蓉光5万吨项目1号石墨化车间筛分系统总包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开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筛分系统一套,系统包含破碎机、筛分机、除尘器及配套的料管、风管和附属的格栅板、平台、走梯、护栏等,项目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内容。
三、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和安装调试工期。
四、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8:00。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8:00。
(三)招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9:30。
(四)招标地点: (略) 甘眉工业园区方大路88号眉山方大 (略) 。
五、投标条件
(一)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设计、制造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二)资质审核:报名后对各单位进行考察确认是否符合资质要求,确认后发出招标文件。
六、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标书要有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也要有投标报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企业业绩等材料。
(二)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法人章例外;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清晰的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投标人需提供3套标书(1套正本、2套副本),电子文档1份(U盘),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3套标书及电子文档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五)招标公告在发出3个日历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七)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八)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议,其投标无效。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28日18:00前完成技术交流,购买招标资料,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眉山蓉光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到期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向招标人补交剩余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必须向眉山蓉光财务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报名费)人民币300.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交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眉山方大 (略) 。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账号:*。
八、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眉山蓉光各项管理制度。
九、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眉山方大 (略) 。
地点: (略) 甘眉工业园区方大路88号。
招标联系人:樊勇。
招标联系电话:*。
十、眉山蓉光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公司纪委书记)。
眉山方大 (略)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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