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州市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公开招募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漳州市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公开招募公告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招募公告
本项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FJZT-2023-11141),招募 (略) 福建分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募需求
(1)实施内容:负责共享电单车投放、项目的运营及维护,包含车辆、电池的日常充电、调配、修理、保管等,确保资产安全及车辆正常运转;负责用户拓展及用户维系,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用车服务。项目服务期为3年。
(2)本项目招募合作范围:由我公司负责项目获取、车辆、电池投入、中控、头盔等设备投入,其他运营所需场地、设备、资源由合同伙伴两方投入,同时,合作伙伴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客户服务。合作伙伴分成比例不高于40%。
3.其他说明
招募人获取项目商机并书面通知入围合作伙伴后,入围的合作伙伴需在30个日历日内按约定分工进行相应资源投入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否则招募人有权力直接重新选择合作伙伴,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入围合作伙伴选定后,我公司在获得客户项目委托并签订项目合同基础上,方与合作伙伴签订分成协议;我公司未获得客户项目协议,则不签订且不执行合作伙伴分成协议。
2. 招募类别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合作伙伴。
3. 招募方法及入围原则
3.1招募方法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入围数量:有限数量制。
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评分结果,选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作为合作伙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募数量 | 分数要求 | 合作地点 | 备注 |
1 |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 1 | 综合评分 | 漳州 | 选第一名 |
3.2入围原则
3.2.1评审委员会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价格低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质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质量得分相同的,按经评审有效的合同累计业绩金额高者排名优先。
拟建议评审委员会推荐第1名的申请人为该项目的合作伙伴。招募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的合作伙伴。
3.2.2被确定为合格的申请 (略) 福建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根据《合作协议》进行后续项目合作事宜。
3.2.3申请人入围后将作为该项目合作分成的唯一人选。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性质: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4.2.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如有业务合作,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3.控股管理关系:(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4.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
4.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6.信用要求:申请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申请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③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与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募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募文件。请申请人于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9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招募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募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5.2招募文件费用:
(1)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佰元人民币(小写:300元),售后不退。
6.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纸质申请文件递交起始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仓山区信平路10号)7楼701会议室。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申请文件指定地点,未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福建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大浦路6号铁塔大厦4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91-*
网 址:http://**.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钟华东(*)
网 址:http://**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zhonghuadong.*@*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并联系项目联系人。
招募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2023年9月15日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招募公告
本项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FJZT-2023-11141),招募 (略) 福建分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 项目概况与招募需求
(1)实施内容:负责共享电单车投放、项目的运营及维护,包含车辆、电池的日常充电、调配、修理、保管等,确保资产安全及车辆正常运转;负责用户拓展及用户维系,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用车服务。项目服务期为3年。
(2)本项目招募合作范围:由我公司负责项目获取、车辆、电池投入、中控、头盔等设备投入,其他运营所需场地、设备、资源由合同伙伴两方投入,同时,合作伙伴负责项目整体运营、客户服务。合作伙伴分成比例不高于40%。
3.其他说明
招募人获取项目商机并书面通知入围合作伙伴后,入围的合作伙伴需在30个日历日内按约定分工进行相应资源投入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否则招募人有权力直接重新选择合作伙伴,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入围合作伙伴选定后,我公司在获得客户项目委托并签订项目合同基础上,方与合作伙伴签订分成协议;我公司未获得客户项目协议,则不签订且不执行合作伙伴分成协议。
2. 招募类别
(略) 福建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合作伙伴。
3. 招募方法及入围原则
3.1招募方法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入围数量:有限数量制。
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根据综合评分结果,选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作为合作伙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募数量 | 分数要求 | 合作地点 | 备注 |
1 | (略) 靖城镇共享电单车运营合作伙伴公开招募 | 1 | 综合评分 | 漳州 | 选第一名 |
3.2入围原则
3.2.1评审委员会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综合得分相同的,评审价格低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质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质量得分相同的,按经评审有效的合同累计业绩金额高者排名优先。
拟建议评审委员会推荐第1名的申请人为该项目的合作伙伴。招募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该项目的合作伙伴。
3.2.2被确定为合格的申请 (略) 福建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根据《合作协议》进行后续项目合作事宜。
3.2.3申请人入围后将作为该项目合作分成的唯一人选。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性质: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4.2.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如有业务合作,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3.控股管理关系:(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申请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申请。
4.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
4.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6.信用要求:申请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申请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③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文件获取时间与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募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募文件。请申请人于2023年9月15日17时30分至2023年9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招募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招募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5.2招募文件费用:
(1)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佰元人民币(小写:300元),售后不退。
6.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纸质申请文件递交起始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仓山区信平路10号)7楼701会议室。
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申请文件指定地点,未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福建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大浦路6号铁塔大厦4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91-*
网 址:http://**.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钟华东(*)
网 址:http://**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zhonghuadong.*@*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并联系项目联系人。
招募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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