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城区17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城区17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9月25日正式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设置地点

1.向阳大街中段樱花广场(信号灯)

2.向阳大 (略) 门口

3.向阳大 (略) 场南门口

4.向阳大街中段北街社区路口

5.北环路中段老汽车站路口

6.石云路(明珠路)中段

7. (略) 门口

8.迎宾路中段

9.中学巷中段

10.北环路东段城东加油站岔路口

11.滨江大道中段清真寺门口

12.滨江大道东段月满大江门口

13.316国道长安坝环岛南侧

14.滨江大道体育场北(1)

15.滨江大道体育场北(2)

16.滨江大道体育场东(1)

17.滨江大道体育场西(2)

二、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公告期: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4日。

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9月25日0时。

特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4日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9月25日正式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一、设置地点

1.向阳大街中段樱花广场(信号灯)

2.向阳大 (略) 门口

3.向阳大 (略) 场南门口

4.向阳大街中段北街社区路口

5.北环路中段老汽车站路口

6.石云路(明珠路)中段

7. (略) 门口

8.迎宾路中段

9.中学巷中段

10.北环路东段城东加油站岔路口

11.滨江大道中段清真寺门口

12.滨江大道东段月满大江门口

13.316国道长安坝环岛南侧

14.滨江大道体育场北(1)

15.滨江大道体育场北(2)

16.滨江大道体育场东(1)

17.滨江大道体育场西(2)

二、处罚依据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公告期: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4日。

正式启用时间:2023年9月25日0时。

特此公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